2009年7月13日 星期一

祂與他一赤腳仙仔傳奇(五) -家族秘史


家庭秘史


從七歲開始替人問事至今,除了當兵時期外,其餘時間均用在幫人問津解惑與幫人抓鬼除邪害上,正直的爲人與處事加上與神明的靈感,累積了不少的虔誠信眾,直至他當兵回來後,開始有信徒集資捐錢,捐地讓他創建神壇,能服務更多的大眾。那時服務的時間從早上九點問到晚上十二點,除了吃飯時間外,都在爲人服務。直到二十四歲時,考到了汽機車執照,沒問事的時間,便租了計程車,跑遍大台北縣市,賺取生活費。

開到二十八歲我娶了第一任妻子宋秀娥,娶到她時爲了兼顧家庭與日益漸增的問神需求,當時他便邊賣冰淇淋跟問神辦事,並將服務時間改成兩班制,下午兩點開始問神,間完又去賣冰,晚上七點回來第二班制,再去賣冰賣到深夜。賣了一陣子存了些積蓄後,三十歲才轉型賣水果。頓了頓,爸爸才開始談及這些年來他很少提及的人,在他生命中的第一個女人,宋秀娥。

大老婆秀娥,剛認識時,她待我很好,亦常常主動關心飲食,長久相處覺得她是個不錯的女孩,後來便相愛然後結婚了。婚後因爲忙碌的生活,秀娥開始頓生不安全感,但是四個孩子的沉重負擔,又讓他不得不日以繼夜的賺錢營生。生活開始漸趨穩定時,卻開始發現秀娥的本性,她對錢很看重,錙銖必計,秀娥認爲演藝界是塊寶地,因此極力培養孩子進演藝圈,在幾十年前,歌星是要牌照的,而請老師教唱更是要數百萬的代價,但是我也毫無怨言,認爲她是孩了的母親,必會爲孩子規劃一條最好的道路。只是沒想到後來,除了在金錢觀上的觀點歧異外,她有了新歡。爲此我們離了婚,但重視錢財更甚於親情的她,竟然讓女兒走上歌女的道路,當我知曉此事,為時以晚,這讓我既後悔叉心痛。

大女兒桂玲,二女兒芳慧,走的是歌星路線,在當時也拿到歌星證,也曾經遠赴日本,韓國外國去演唱,但最終內爲秀娥的貪心,不忍心女兒變成她的搖錢樹,憤而將證書燒毀,但卻釀成她們走入不復之地。

大兒了銘彬,曾唸過華岡藝校,對於音樂的領悟力很高,在樂器中對於鼓與鋼琴特別有興趣,但是因爲受不了華岡藝校嚴苛的訓練,老是回來抱怨,他是男生為什麼要穿緊身衣跳,最後受不了而休了學,後來才請當時有名的老師專門學習。

老四文保,國中畢業後便沒繼續就讀,而是直接跟銘彬學習音樂相關的樂理,聰明的他在銘彬嚴格的教導下,也成爲一位出色的DJ人員,無論是燈光、音響,都是他最在行,現在跟銘彬一樣都是在做節慶的康樂隊人員。因爲忙碌加上與大老婆想法個性的迴異,且發現大老婆做出讓人非議之事後,終至協議離婚,離婚時,只有第四兒子願意眼随左右。

離婚後,取了第二任的老婆,她原生有四個小孩,我也不在意,我只希望能有個真心的伴侶,而她形象很好,待人也客氣,但後來她卻趁我不在時欺負打、罵文保,給文保吃臭酸壞掉的東西,讓我很心寒,最後就離婚了。

第三任老婆,也是現任的妻子月娥。初見她時,她是一位理髮的小姐,那時我原先要追的是另一名小姐,但見著她就覺得好生面熟,這可能就是緣份吧!於是我開始打探她的消息,並讓與她年紀親近的芳慧跟她接觸,先瞭解她的個性、喜好、習性等,發現她真的是個不錯的女人,下定決心追求終於贏得芳心。

她是一個對人很講義氣,並且善良的女人,對待我的小孩也視如己出,不求回報。我與她生了兩名女兒,就是三女兒瓊誼與小女兒婉禎。



祂與他一赤腳仙仔傳奇(六) -濟世救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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